邵瑛、朱宏志等被选任为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

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左4)亲切会见娄底市人民监督员邵瑛(右4)一行

邵瑛(右2)、朱宏志(左1)、袁卫国(右1)、李增名(左2)获颁人民监督员证书
本次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成立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委员会,研究制定了人民监督员的选任条件、构成比例及选任程序,制定了选任方案和选任公告。在选任方式上,实行组织推荐与公民自荐相结合;在选任程序上,设置了发布选任公告、接受报名、初审初选、选任委员会评选、考察、公示、选任委员会研究确认、作出选任决定、颁发证书等9项程序。娄底市共有5人被选任为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其中邵瑛由省政协从省政协委员中推荐,朱宏志由娄底市政协从市政协委员中推荐。

出席省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颁证大会的娄底市代表团。
左起:郭石修、梁石安、袁卫国、邵瑛、朱宏志、李增名、贺维安
另外有娄底市环保局副局长袁卫国通过自荐,湖南安石集团董事长、娄底市人大代表梁石安由省工商联推荐,双峰县经济开发区副主任、省人大代表李增名由省人大常委会从省人大代表中推荐选任。

颁证大会会场

人民监督员证书
期间,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佳禾亲切接见娄底市的5位人民监督员,并与大家合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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