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龚武生批办民盟娄底市委社情民意信息

201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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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18日,娄底市政协第5期社情民意专报刊登了民盟娄底市委关于《建议我市尽快出台商品房预付款管理办法  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利益》社情民意信息,得到了中共娄底市委书记龚武生高度重视并批办。

近年来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但是对商品房购房预付款监督缺位,导致我市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预付款被开发商挪用,开发商资金链发生断裂后,这些项目大都成了“烂尾楼”。不仅严重损害了购房人合法权益,还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发展,保障购房群众切身利益,娄底市政协副主席、民盟娄底市委主委邵瑛,盟市委副主委羊小庆等在广泛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对商品房预付款进行有效监管,确保新建商品房后续建设“不断粮”等相关建议和意见。并于2015年6月12日,民盟娄底市委名义向娄底市政协提交了《建议市尽快出台商品房预付款管理办法,切实维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的社情民意信息。6月18日,娄底市政协以《社情民意专报》报送中共娄底市委龚武生书记6月29日,龚武生书记在民盟娄底市委的社情民意信息上批示“这个建议很好,目前存在的问题很多请超刚同志(娄底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抓紧研究,出台办法尽早实施

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办理民盟娄底市委建议。(此社情民意信息附后)

      建议我市尽快出台商品房预付款管理办法

              切实维护购房合法利益

                    民盟娄底市委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预售人将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在竣工备案前预售给购房人,由购房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包括预收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一个新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款,动辄就上亿元,大楼盘可以达到十亿。由于不少房地产开发商仅凭少量自身资金,或者根本没有资金,只是借高利贷辗转腾挪,便从事房地产开发,期望以房产的高回报来获取利益。这样的开发商先天资金不足,购房者的预付款到了他们手中,他们拿着这一大笔钱或拆东墙,补西墙,用于偿还债务;或者挪去建设其他项目;或者支付个人奢侈消费;甚至预付款参与民间借贷,从中赚取高额利息。为了收取更多的预付款,个别房地产老板甚至“一房多卖”,据调查,我市个别房地产开发商一套房屋同时卖给5个人。2014年我市爆发民间借贷危机,债权人普遍恐慌,急抽资金,使一些主要依赖民间借贷的企业主难以“借新偿旧”,资金链就此断裂,导致这些建设项目大都成了“烂尾楼”,交房遥遥无期,让人看不到希望。花了“血汗钱”期盼早日住上新房的购房,此时“望楼欲穿”却无可奈何,唯一的办法就是不停以各种方式找政府维权,成了地方党委政府“头痛”的稳定因素之一。

为有效防止房地产开发商在预售商品房项目未竣工前将预售款挪作他用或“一房多卖”,从根本上保障预付款的安全,确保新建商品房后续建设不“断粮”我们建议,尽快出台我市商品房预付款管理制度,对预付款进行有效管理。

一、新建商品房项目开发商必须与银行签订商品房预付款监管协议,规定预付款由签订协议的银行监管后,房地产管理部门才能给开发商发放该商品房项目预售许可证。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必须在该证显目位置公示预售商品房的监管银行和帐号。

    二、购房者向开发商支付购房预付款项,直接汇入指定的监管银行预售资金专用帐户,凭专用帐户回单与开发商结账。

    三、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对预售款进行监管,开发商要求支取资金用于项目建设,应提供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书面材料,依据项目进度给予支付,并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商品房预付款入帐情况,建设工程进度与预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一旦发现开发商有违规及逃避监管行为,应立即限制该项目的销售,责令改正或吊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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