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娄底市委机关办公室内务和卫生管理规定
为加强本机关内务卫生管理,保持办公室内外整洁,创造一个良好的办公环境,特制定办公室内务和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 各办公室应注意室内通风透气,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办公室、会议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
第二条 每天下班前须清扫办公室,整理办公桌、文件柜和电脑桌。
第三条 各办公室垃圾袋实行日用日清,走廊不准堆放垃圾,卫生工具用后及时清洗,保持洁净,摆放整齐。
第四条 每月须擦一次门窗,并保持清洁、无灰尘,玻璃明亮;办公室墙壁不准随便悬挂、张贴什物。
第五条 书柜内各类书籍、资料分类有序,柜顶无乱堆乱放现象,报纸摆放统一。
第六条 办公桌上只能整齐摆放规定的办公用品,不许摆放其他杂物,并保持清洁、无灰尘。
第七条 各办公室要对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经常保养,保持干净无污垢。外出或下班前必须关好空调、电脑、灯、饮水机等电器电源。
第八条 地面及墙壁干净清洁,无污物、污水、积尘、蜘蛛网。
民盟娄底市委机关创文办公室
2017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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