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同意
“原则”一词起源于何时?《辞源》上未收,《汉语外来词词典》认为来源于日语。实际上,这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大量翻译外国社会科学著作时,借用的日语译文。如“原则”一词,英文是principle,日本人将它译为“原则”,我们看着也顺眼,就借用了。《现代汉语词典》解释为:“说话或行事所依据的法则或标准”。
真的要感谢前辈们,他们为后代创造了一个绝妙好词。如今官场上流行的术语“原则同意”,给“原则”赋予了全新的内涵。
经常与公文打交道的人,对“原则同意”应当是耳熟能详。一般而言,上级机关领导,对下属呈交的公文喜欢批上“原则同意。”何故?原来好处大大的有:一是有“原则”比无“原则”好,至少说明上级领导办事认真,“原则性”非常强。二来说明上级对下级的请示是深思熟虑的,是通过集体讨论慎重作出的。加上“原则”一词,说明亲笔写下批示的领导更做了大量的工作,否则是难以取得“原则同意”的。其三,“原则同意”说明了上级机关的领导艺术十分高明,恰如兵法上的进可攻、退可守。如果“原则同意”了的事发生错误或出了事故,追究起来责任都在下级,谁叫他们当初无“原则”地提出要求呢?上级机关当初的批示是以坚持“原则”为前提的基础上才“同意”的,早知下属如此没有“原则”,当时绝就不会“同意”。如果上级机关“原则同意”了的事情,下级完成得很出色,受尽各方面的表扬,上级领导将十分得意地评功摆好:只要一丝不苟地按“原则同意”了的指示去办,工作绝不会出差错。其四,可以送顺水人情。面对某些下属真正“无原则”的请求,本来不能批准,但碍于情面,就用“原则同意”做了人情。一旦出了问题,又可以按第三点来推脱责任。
“原则同意”既是松紧带,又是挡箭牌。只要写上“原则同意”,就能让功劳贴近,让错误走开!深谙官场哲学的人,一定认为“原则”与“同意”是汉字的最佳组合。他们创造了一种全新的语义学,为古今中外任何汉语言文字学家所望尘莫及!汉字实在是魅力无穷,一个使用时间不长的外来词,一旦找到最佳搭档,竟然蕴藏着如此高深莫测的官场哲学!
感谢伟大的仓颉吧,他为我们创造出了这么简单而又玄奥的四个汉字:“原”、“则”、“同”、“意”!感谢那位将“原则同意”最先组合为文件批示的官场先哲吧,他为我们开创了一个全新的哲学流派----官场签字术,我们的工作中定能将这四个字“运用之妙、存乎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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